中新网南京12月8日电 (记者 朱晓颖)2023年12月13日,是第十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去年参加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在仪式现场为《和平宣言》朗诵团领诵的南京市中华中学雨花校区高三学生乐筱懿日前在受访时表示,她通过朗诵“走进”了那段历史,心中种下了捍卫人类正义之梦。
去年参加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在仪式现场为《和平宣言》朗诵团领诵的南京中华中学雨花校区高三学生乐筱懿日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朱晓颖 摄
“一九三七,祸从天降,一二一三,古城沦丧。侵华倭寇,掳掠烧杀,尸横遍野,血染长江。”“和平发展,时代主题,民族复兴,世代梦想。龙盘虎踞,彝训鼎铭,继往开来,永志不忘。”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立之后,每年的12月13日,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以下简称“纪念馆”),数十名青少年会一同朗诵《和平宣言》。
乐筱懿告诉中新网记者,她有幸两次参与《和平宣言》的朗诵,一次是合诵,一次是领诵。“当时伴随朗诵声,我完全沉浸式地进入到南京大屠杀这段血雨腥风的历史中,仿佛置身于80多年前古城南京发生的那场浩劫里。”
“对80多年前侵华日军在南京犯下的滔天罪行,看到那些影像资料,看到同胞遇难、文明罹难,我非常悲痛。”乐筱懿表示,在为《和平宣言》朗诵团领诵之前,她多次参观纪念馆,阅读《拉贝日记》,在网络上查找、翻阅了很多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文献史料。
乐筱懿非常喜欢历史。在她看来,历史是一门可以通过观察过去、洞察未来的学科,而年轻人要以史为鉴,肩负着传承历史真相的重任。
“和平是多么宝贵,每个人的生命都应当被尊重、温柔以待。”乐筱懿告诉记者,高考她想报考大学的法律专业,未来想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为守护世界和平、捍卫人类正义、捍卫每个人的美好生活出份绵薄之力。(完)
中新网武汉12月8日电 (武一力)《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于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政府新闻办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解读。
12月8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武一力摄
《条例》共设置总则、组织与职责、应急与救援、财产与监管、支持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明确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医疗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红十字会财产监督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捐赠财产接收、管理、分配、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
为支持和弘扬善行义举,《条例》完善对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个人的优待政策。强调对进行现场救护、紧急救援和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符合条件的,应当纳入社会公益表彰或者见义勇为奖励范围。
此外,《条例》还设立“应急与救援”专章,规定红十字会在备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等环节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捐赠款物接受管理与分配、参与救援救助等内容。
湖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蔡卿介绍,近年来,该省红十字系统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将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与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共建红十字中部协作区应急体系;建立供水、赈济、救护转运、心理等各类救援队伍141支,每年开展培训演练,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建成1个中国红十字会区域性备灾救灾中心、15个市级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库、27个县级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库,备灾仓储网络体系日益完善。(完)